干手(肤)器分为电吹风和干手器两大类,主要是通过电热丝将内部的空气加热,通过风叶的转动,将热空气吹出,以达到吹干的效果。其中电吹风是用于将头发吹干和整形的电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小家电之一;干手器主要是在宾馆、饭店的洗手池边,给人们洗手后将手烘干。
2008年1季度,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干手(肤)器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15-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以及备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抽查产品的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耐热(燃)和耐漏电起痕等20项强制性安全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的36种产品,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28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7.8%。经检验,存在电气安全不合格的项目有: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6项。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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